2018年04月18日07:28 來源: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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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報訊 搭建網絡平臺,發(fā)展下線斂財。昨晚8時30分許,一披著“區(qū)塊鏈”外衣的特大網絡傳銷案主犯鄭某以及3名從犯被西安警方押解回西安。至此,“4·5”特大網絡傳銷案成功告破。
套用熱門話題
利用網絡平臺銷售虛擬貨幣
近期,“區(qū)塊鏈”概念成為最熱門的話題之一,傳銷頭目盯上其話題傳播度高、專業(yè)性強的特點,將其打造成傳銷噱頭,建立“消費時代”(DBTC)網絡平臺,通過網絡發(fā)展下線。從今年3月28日上線運行至4月15日,短短18天,一團伙共發(fā)展注冊會員1.3萬余人,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qū),涉案金額8000余萬元。
4月4日,西安市公安局經偵部門接到舉報,一網絡平臺涉嫌傳銷。西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調查發(fā)現,該平臺資金交易頻繁,且資金分散存入,集中轉出,符合網絡傳銷的資金流動特征。對此,西安市公安局4月5日成立專案組,由經偵支隊牽頭,會同公安高新分局等部門,上下聯動、多警合作、區(qū)域協作、集中打擊。
經過前期9個晝夜縝密偵查、連續(xù)作戰(zhàn),基本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鄭某為牟取非法利益,組織網絡平臺管理員張某、李某,營銷副總勾某等9人開展違法犯罪活動的事實。
據查,鄭某等人自2017年10月開始籌備,于今年3月28日,套用最新的“區(qū)塊鏈”概念,迷惑大眾,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DBTC)網絡平臺銷售虛擬貨幣,并自行操控虛擬貨幣的價格漲幅。
欺騙群眾
將自己打造成高科技跨國企業(yè)
該組織還先后去柬埔寨金邊、西安、寧波等地召開虛擬貨幣的推介會。推介虛擬貨幣時,號稱會員只要投入300萬元,每天可生利8萬元,一個月就可以獲利200多萬元,會員在平臺注冊后,會員之間進行交割,平臺不退幣,也不返現。
此外,他們還花3萬元請外籍男子做旗下香港永利大唐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將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資背景的“高科技跨國企業(yè)”以擴大影響,對廣大群眾具有極大的欺騙性。
昨晚,一受騙群眾稱,正是因為看到了這些,才沒有產生懷疑。
4月15日晚上9時30分,西安市公安局在陜西西安、浙江寧波等地集中收網,將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查獲,6個傳銷窩點被搗毀,凍結涉案賬戶42個,涉案金額高達8600萬元。
辦案民警介紹,該組織在平臺自行操縱虛擬貨幣升值幅度,設置“持幣生息獎”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fā)展下線情況,實施28級分代管理,設置“分享收益獎”進行獎勵;對10個層級148人組成的營銷團隊設置“團隊業(yè)績獎”,根據營銷團隊業(yè)績進行獎勵。
據了解,即日起,西安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打擊整治網絡傳銷違法犯罪集中行動,將打擊傳銷犯罪作為重點工作,充分發(fā)揮各警種優(yōu)勢,網上網下廣辟線索來源,加強與金融、網信部門聯系,運用現代偵查手段分析研判,主動出擊、快偵快破、精準打擊,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始終保持對傳銷犯罪“零容忍”。
2017年4月,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qū)分局經偵大隊民警發(fā)現,劉某、趙某、賈某等人自2016年8月開始在赤峰市紅山區(qū)以投資“國盟普惠證券”為幌子,采取“雙軌制計酬”和“拉人頭”等獎金制度,通過層層返獎進行傳銷。
識別偽國資的方式,可以通過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P2P平臺的股東登記情況,并著重留意是否有異常經營、股權凍結、股權出質的情況。這起在去年底被徐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破獲的“網絡黃金積分”傳銷案截至案發(fā),該組織共計發(fā)展會員50余萬人,涉及資金1.09億元。
“這是這起傳銷案件最具迷惑性的地方,即使會員不發(fā)展下線,只要投資也會有‘靜態(tài)收益’——高額利息。據介紹,傳銷活動中設置了8個會員級別,自下往上分別是M0、M1……M6、經理(也叫領導人),依據發(fā)展下線情況進行級別晉升。
反洗腦”是打擊網絡傳銷的重要手段。抑制任何犯罪活動,都要兩手抓,一是打擊,二是防御。要切實重視宣傳教育,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和防范傳銷。
” 一位淘寶賣家分析到:“淘寶平臺的競爭和買家的購物心理,都是導致刷單的原因,一些店鋪急于提升流量,就會采取一些不好的手段?!薄 安贿^消費者真要到法院維權,必須提供賣家與刷客進行虛假交易的證據,如合同、支付報酬證明等。
投資回報率達到32倍,全年收入可達1470萬元……這樣的字眼,出自一家網絡理財網站的宣傳材料。然而,在這美好愿景的背后,卻隱藏著網絡傳銷的陷阱。近日,一起覆蓋全國15個省份,交易金額高達20多億元的特大網絡金融傳銷案,在廣東深圳浮出水面。
經查,在2011年1月,幾名主要骨干劉某、陳某、李某、楊某等人以100萬元買下了“金緣購物聯盟”,將服務器地址設在四川省遂寧市,開始從事網絡傳銷。近日,法院宣判:主犯劉某、李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并每人判處罰金100萬元。
“萬家購物”網站的嘉興“區(qū)域代理”殷某,涉嫌網絡傳銷,一年多時間迅速發(fā)展會員1萬余人,涉案金額達2.8億多元。法庭上,檢察機關認為殷某伙同他人組織、領導傳銷人員10840人,銷售總額達2.8億多元,非法獲利3201948.55元,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默許會員虛假消費,并以高額傭金、獎金引誘會員發(fā)展新會員,涉案金額達37億多元、受騙群眾近5萬人的“中國百業(yè)聯盟”網絡傳銷案日前在溫州市龍灣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011年11月,溫州炬森科技有限公司在網絡上建立“中國百業(yè)聯盟”網站,以發(fā)展電子商務為名,承諾消費滿500元的會員每天獲得1.1元返利,直至返滿500元;滿1000元每天返利2.2元,直至返滿1000元。
9月初,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fā)布關于防范代幣發(fā)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要求各類代幣發(fā)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10月底,國內最后兩家比特幣交易平臺關停。
近日,在中國公安部的協調下,廣東警方和北京、浙江、河南等10余個省區(qū)市公安機關同步展開“颶風5號”打擊網絡傳銷和非法集資犯罪專項收網行動,成功摧毀多個特大新型網絡傳銷犯罪團伙。
在今年4月份,佛山警方通過偵查發(fā)現,一家公司打著愛心慈善的名義,進行互聯網傳銷詐騙犯罪。以佛山為主破獲的廣東隆富集團網絡傳銷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70余名,查凍涉案賬戶410余個,凍結房產20余套,查扣車輛、電腦、銀行卡 以及賬簿、涉案物品等關鍵證據一大批,涉案金額5億余元。
除了傳統意義上的聚眾傳銷,在互聯網時代,一些被包裝成正常商家營銷手段的電子商務商城仍具有傳銷色彩。在移動互聯網時代,這類商城搖身一變來到手機端,變成APP商城和微信上的微商,卻利用同樣的手段經營網絡傳銷。
瘋狂炒作“只漲不跌”的虛擬股,15個月席卷10余省市,吸納傳銷資金3000多萬元。重慶渝北區(qū)公安分局經偵支隊偵辦的“金緣購物聯盟”網絡傳銷案近日宣判,主要骨干分別獲刑。
廣西百色市公安局16日通報,該局成功破獲一起涉案金額達億元的網絡傳銷案件。據悉,至案發(fā)時,該公司共發(fā)展會員達幾千人,涉及廣西、廣東、四川、云南、貴州、山東等省市,涉案金額達億元。